1,350 萬股出現在公開文件裡

Mark Edward Fischbach,也就是 Markiplier,在 2026 年 8 月 20 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申報持有 1,350 萬股 GoPro Class A 普通股,占這一類股份 8.5%;文件把觸發申報義務的日期列為 7 月 13 日,並以 Schedule 13G 申報這筆被動投資。Bloomberg 在 8 月底報導後,多家媒體據此稱他是 GoPro 最大單一股東。這個稱呼需要保留股份類別的界線:申報明確證實的是 Class A 持股,不等於他取得公司控制權。

問題不在有沒有標示業配,而是少了一層關係

在持股消息受到注意前,Markiplier 才剛發表一支介紹 GoPro MISSION 1 ILS 的影片,把這台相機與價格更高的 RED KOMODO-X 比較。影片口頭標示 GoPro 贊助,說明欄也放了聯盟連結;The Verge 在 8 月 31 日檢視時表示,當時影片與說明欄都沒有提到他同時持有 GoPro 股份。現在的 YouTube 說明欄已寫明他是最大股東,但公開資料無法確認這句何時加入。

這讓討論從「有沒有標業配」轉成另一個問題:當創作者會因公司股價上升而受益,只揭露品牌贊助與聯盟分潤,是否足以讓觀眾理解完整的財務關係?Marques Brownlee 在 Threads 寫下:

This is not a line I see crossed very often, but to each their own.

—— Marques Brownlee 於 Threads(The Verge 引述)

Short 把這段反應放進報導,但沒有提出 Markiplier 違反證券法的證據;目前能確認的是揭露範圍受到質疑,而不是違法已被認定。

GoPro 原本就在評估出售或合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