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n Martell 先把「月收 10 萬美元」拆成客戶數乘上月費:一位客戶付 10 萬、10 位各付 1 萬、100 位各付 1,000,或更多人付更低的價格。他選擇中間方案,主張從每月 1,000 美元以上的產品化服務開始,先賣給能快速決策的小型企業主。服務不是按工時客製,而是固定交付內容;報價也不賣「做多少事」,改成承諾替客戶帶來什麼結果。

整條路線都把製作往後放。先找自己會做、有人需要而且願意付錢的問題,再把方案做成入門、核心與高價三層;接著一邊用內容吸引潛在客戶,一邊從通訊錄、轉介紹和陌生開發主動接觸。他甚至在 18 分鐘左右當場打給一家水電行,沒有在第一通電話硬賣,而是確認對方是否有漏接電話的問題,再約一場 15 分鐘的示範。等到有人付款或願意付費排進候補名單,才投入軟體、設備與交付流程。

真正的轉折不是哪一個 AI prompt,而是把「先做出來再找人買」改成「先證明有人願意買,再做出來」。不過,100 位客戶乘上每月 1,000 美元只證明營收算式成立,沒有證明市場裡真有 100 位願意持續付費的客戶,也沒有計入取得客戶、交付服務、退款、流失與人力成本。影片提供的是一套銷售順序,不是月收 10 萬美元的保證。